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4 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 )的通知,东方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